2014-03-11 16:03:5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事由 2007年底,山东肥城市民郝先生从泰安某4S店购买一辆国产轿车。据他所说:“当时因为开发票的工作人员不在,没能立刻开出发票。”4S店曾答应,随时可以开发票,发票日期可以随意填。
因工作忙,车放在车库一直没上牌。2009年12月,郝先生找到4S店开了发票。随后交了购置税、买了交强险,到泰安市交警支队审车合格,却被告知该车已经停产,无法办理挂牌业务。“车辆停产不能上牌,4S店至少应该通知我一声,我的信息都留在4S店。”郝先生说。要求4S店承担责任。
4S店则认为买车两年都不挂牌,车主自己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另外2009年郝先生来开发票时4S店已和郝先生签订了协议,协议中有“4S店补开发票,如挂不上牌,和4S店无关”等内容。
【点睛】主动索取购物发票是每个顾客应该做的,拖了两年才要发票,消费者应该从自身找原因。而对于4S店来说,也没有能力预测到未来的国家政策,销售该款车型时,该车型还在正常生产。4S店告知郝先生停产事宜,只属商家的义务,没有强制规定。
车管所提醒消费者,买车后要尽快挂牌。现在办理机动车挂牌业务,都是根据国家工信部公告,而公告都是有有效期的,车主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挂牌手续。过了公告有效期后,车辆禁止销售,自然而然停止上牌。还要提醒,车主买车之前应查阅工信部相关公告,买车后要及时办理挂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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