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在成都市全面推行实施。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改革全面施行后,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这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涵盖出版、印刷、电影、广播电视、建筑业、餐饮、
食品等领域,让企业在市场准人环节更加高效便捷地实现“快入准营”,同时也推动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站式服务”等公共服务手段的创新,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环节、简化材料,均将极大地降低企业成本。
市场“大门”方便进
行业“小门”容易入
为什么要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企业拿到营业执照,相当于打开了进入市场的‘大门’,但是要从事经营还有很多‘小门’要进”,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开餐厅、开旅店、开电影院等从事特定行业,要办理资格资质类的许可证;设立歌舞娱乐场所、会计师事务所、营利性医疗机构等特殊机构,要办理审批;化妆品、药品、农作物种子等特殊商品的生产经营,要经过许可。这些行政审批有的与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必须保留;有的市场自身能够有效调节,或者依靠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就能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有的确实审批环节过多,对这类审批,能减尽减,能合则合,让企业感到不仅市场“大门”方便进,行业“小门”也容易入。
如何减,减哪些?针对这个大家关心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改革主要分为四类推进:
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
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2项取消审批 2项改为备案
19项实行告知承诺 83项优化准入服务
记者了解到,我市此次“证照分离”改革,首批选定的106项审批事项,涵盖出版、印刷、电影、广播电视、建筑业、餐饮、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领域,涉及27个市级相关部门。具体改革事项清单见“成都工商”微信公众号或官方新浪微博。
其中,取消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2项行政审批事项;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改为备案, “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根据《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实行备案管理,分别由相关审批和主管部门制定备案管理办法,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9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告知承诺办法,制作统一格式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83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逐项制定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大力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宽进”方便给企业
“智慧”监管政府搭
据介绍,“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四种方式对“证”进行改革,让企业在市场准人环节更加高效便捷地实现“快入准营”,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改革也带来了我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推动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站式服务”等公共服务手段的创新,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环节、简化材料,这些都将极大地降低企业成本。
门槛降低后企业方便省事了,但是有人不免会担心,政府监管能否跟得上?后期监管是否到位?该负责人解释,改革是把省事方便送给企业,把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政府,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宽进严管”是一种趋势,政府通过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等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既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又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据悉,首批“证照分离”改革的106项事项推开后,全市各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向社会公众告知办事指南,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
此外,成都市工商局牵头建设的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也在积极推进中,平台建成后将逐步实现各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起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有助于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贷款、招投标、社会荣誉等各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并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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