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9 10:32:42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中国食品报四川讯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2日,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乐至县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物业合同进行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对乐至县正达、金迪、通世达、乐高、佰盛天悦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开发商与购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前期物业合同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违约赔偿比例约定明显不平等;随意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楼盘的规划变更无需通知买受人;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将共有部分作为无效赠予,欺骗购房人;约定“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剥夺购房人的权利。
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已责令相关企业对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内容的合同条款进行整改,对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情节较重或拒不整改者,下一步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艾银华、胡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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