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7 09:14:10 来源:中国海洋食品网
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切实加强江西省安福县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遏制渔业资源衰退,推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开展,促进全县水生生物资源与地方经济和谐发展,江西省安福县于2010年启动并实施了经济鱼类增殖放流工作,2013年又成功实施了濒危物种(大鲵)增殖放流项目。对稳定恢复种群、净化水质、渔民增收、改善水体生态起到了积极作用,该县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安福县201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对2014年的增殖放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了增殖放流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显着的成效,该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安福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增强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广播、中国――安福网、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水域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扩大社会影响,吸收公众积极参与,为增殖放流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管,规范放流行为
(一)是规范放流行为,严格投放符合渔业增殖放流合格要求的水产种苗,严禁向天然水域投放杂交、转基因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产种苗。(二)是确保放流种苗的质量,县水产站负责做好放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水产苗种的检测、检疫工作。(三)是放流种苗将通过公开招标、统一采购,放流过程将邀请上级渔业主管部门、县纪检监察部门派人赴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现场进行公证。(四)是认真做好增殖放流的跟踪调查和监测,科学评估增殖放流效果。
四、集资与自筹,多渠道筹集放流资金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维护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2014年,在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增殖放流补助资金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的同时积极争取民间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倡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公益性社会事业,使该县的渔业增殖放流工作长期、规范,有效的发展。
五、加强渔政管理,确保增殖放流效果
该县实施禁渔制度、每年4月至9月为禁渔时间,农业部门组织渔政执法力量,加大强渔执法力度,对该县水域的非法捕捞等进行清理和整顿,并严厉打击非法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确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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