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5 10:25:52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厅农发局《关于做好休闲农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赣农社发字[2014]7号)和市农业局有关文件要求,铅山县农业局积极开展全县区休闲农业统计工作。一是配备休闲农业办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统计工作,要求要经常下到各有关乡镇、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认真收集和统计休闲农业企业建设、发展、经营情况,力求做到统计数据来源准确、可靠、及时,并逐级上报;二是建立报告制度,实行节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后一周内报送休闲农业接待情况统计报表;三是加强与有关单位与企业沟通协调,及时报送本县政府、企业举办的农业农事节庆活动计划,活动举办后并上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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