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3:22:35 来源:联商网
2名男子以大量购买烟为由,通过结算时多次重复点钱的手法迷惑被害人,再伺机抽走其中的百元钞。近日,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芳、林某俤提起公诉。
去年7月22日晚,上渡路一家便利店走进年约40岁的男子林某芳,称要买4种共61条烟,总价约5420元。“他先拿了5420元给我,我没有数,他又说要再数一下。”看店的吕先生说,当时看见男子点了好几遍数目都对,所以自己就没有再去点数,把钱放到抽屉里。后来吕先生去整理钞票时,发现刚刚那叠钞票总共竟只有420元。吕先生断定是那名男子清点时做了手脚,趁他不注意把钱抽走。去年8月31日21时许,这名男子又来到这家便利店,他企图故伎重演,不料被店主识破,最终被群众扭送至上渡派出所。
去年8月19日15时许,在仓山区金康路一水果店,另一犯罪嫌疑人林某俤同样上演“鬼点钞”,从3660元的买烟款中抽走3000元。当天17时,林某俤窜至金山浦上一小超市故伎重演,被店员发现,随后林某俤被公安机关抓获。
除上述案件外,犯罪嫌疑人林某芳还利用同样手法,分别于去年6月16日在仓山师大一便利店内盗走现金4300元,于去年8月6日在鼓楼区双安城一便利店内盗走现金3100元,而作案所得香烟均被其变卖给专门收购高档烟酒的社会人员。
林某俤也交代,其因无钱还赌债,于去年8月19日窜至仓山区连续作案2起,并在最后一次作案过程中被发现并落网。其之所以在作案过程中特意准备百元、十元及一元这3种面值的钞票,“是因为可以让钱看起来更厚一点,好麻痹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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