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7月起施行 - 深度报道 - 中国食品报江西糖酒食品网
本网首页 本网头条 深度报道 名优品牌 江西美食 消费维权 市场监管 网络热点 食品安全 人物访谈 图片新闻 专家意见 超市商场 政策法规 糖酒汇 电子版 美食论坛
江西糖酒食品网 > 深度报道 > 正文

《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7月起施行

2014-04-15 10:34:33        来源:新华网

  国家质检总局14日发布消息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消息称,为保证进口食品安全,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根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制定了并公布了《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

  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收集、核准、上报与进口食品有关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建立不良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食品企业及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控制措施。

分享到:

上一篇:凉茶双雄:品牌营销战早已经成为双方主战场
下一篇:最后一页

我来说两句..已有0条评论,点击查看全部
我的态度:

需要登陆才可发布评论 登录 | 注册
普洱茶价格一路看涨 知名山头茶涨幅至少三成 普洱茶价格一路看涨 知名山头茶涨幅至少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