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09:56:52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职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清单,并及时公布、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旨在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执行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办法》界定了监管信息公开的范围。《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审批信息,备案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令召回及统计调查等结果信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职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清单,并及时公布、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界定,落实保密审查责任,依法稳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办法》还阐明了监管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规范了监管信息公开的管理。(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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