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 15:43:03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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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 2月24日16时许,一起因“藜蒿”二字引发的招牌之争被众人围观。
一方是经营七年、小有名气的“藜蒿腊肉”企业,另一方是还未获得营业执照的“藜蒿炒腊肉”。尽管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藜蒿炒腊肉”被责令停业并整改店招。可事实上,“藜蒿腊肉”的遭遇在南昌餐饮业并非个案——有多家企业都曾遭遇被仿冒的“命运”。
专家表示,其症结在于现行的法律法规“重注册、轻保护”。对此,江西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有关负责人建议,餐饮创业者在经营之初就应重视商标问题。
“藜蒿腊肉”引来招牌之争
金晓彪多次要求对方将招牌的所有文字统一字体大小,以免误导消费者,但对方置若罔闻
2月24日16时许,一起因“藜蒿”二字引发的纠纷惊动了“110”。
当天,记者在南昌市青山湖大道与顺外路交界处看到,一些人站在一家名为“藜蒿炒腊肉”的饭店门口。其间,双方还差点引发肢体冲突。好在辖区民警迅速赶到,及时化解了矛盾。
在事发现场,记者从该店一位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家饭店的老板名叫廖建珍,还没拿到营业执照的“建珍藜蒿炒腊肉烧菜馆”(以下简称“建珍菜馆”),就先将招牌挂在了大门口。但由于该店招牌“藜蒿炒腊肉”五个字比较突出,而另外五个字则显得特别小,招致附近一家名为“藜蒿腊肉”的饭店不满,双方由此引发上述纠纷。
记者也注意到,该店“藜蒿炒腊肉”几个字的确格外引人注目,招牌的下方还竖着一副对联——“鄱阳湖的草,南昌人的宝”。
而后,在南京东路“藜蒿腊肉”饭店店招及宣传材料上,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宣传标语。
“多年来树立一个品牌不容易,他们这样取名字,分明是以假乱真,用不正当的手段吸引消费者。”就此,“藜蒿腊肉”的法定代表人金晓彪表示。他一边拿出营业执照,一边告诉记者,“藜蒿腊肉”的注册名称为江西省藜蒿腊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他便开始经营该公司,而“建珍菜馆”连营业执照都没拿到。此前,金晓彪多次要求对方将招牌的所有文字统一字体大小,以免误导消费者,但对方置若罔闻。
相同店名屡现保卫战捉襟见肘
“藜蒿腊肉”开业7年以来,在南昌开设了5家分店,但街头不断冒出的同名餐饮店让其维权起来既费时又费力
2月25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南昌市青山湖区工商局办公室主任胡红兰。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胡红兰明确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建珍菜馆”并未获取工商营业执照,其开业经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已责令其停止经营。问及两家饭店店招相似如何解决时,胡红兰表示,他们局会督促“建珍菜馆”整改店招,避免侵犯到其他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尽管此事暂时告一段落,但金晓彪却依旧愁眉不展。
据他介绍,“藜蒿腊肉”开业7年以来,至今在南昌开设了5家分店,遍布南昌市青山湖区、西湖区、高新开发区及南昌县。可生意好了,烦恼也随之而来。2013年4月,金晓彪发现洪城大市场附近开了一家名叫“黎蒿炒腊肉”的餐馆。几经交涉,最后对方同意更名。同年10月,他们又发现施尧路也有一家名叫“藜蒿腊肉”的饭店。“后来,我们去找那家餐馆交涉,最后店老板把‘藜蒿腊肉’的‘藜蒿’改成了‘黎高’。”金晓彪说,现在新建县又冒出了几家“藜蒿腊肉”。为了这些店名,他们既耗费时间又花费精力,维权起来捉襟见肘。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金晓彪想到了注册商标。“我们已经向国家工商部门递交了‘藜蒿’商标的注册申请,目前正在办理中。”说罢,金晓彪向记者展示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是打“擦边球”还是侵权?
“有些是个体经营户注册的店名,在店招上钻法律的空子。”工商部门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也伤透了脑筋
事实上,“藜蒿腊肉”的困惑在南昌餐饮行业内并非孤例。
与藜蒿炒腊肉一样,莲花血鸭也是一道非常有名的赣菜。可在南昌,以莲花血鸭命名的餐馆林林总总,“莲花血鸭土菜馆”、“莲花血鸭烧菜馆”、“萍乡莲花血鸭”等命名五花八门。调查中,记者随机走进了丁公路一家“莲花血鸭”馆。该店老板李长青告诉记者,他是地道的莲花人。十余年前,他便来到南昌开店,先后开设了四家连锁店,而后又陆续关门了。究其原因,主要是南昌以“莲花血鸭”命名的餐馆太多了,又互不买账——“你说他是假的,他说你不正宗,好似一盘散沙”。再加之一些店招打着莲花血鸭招牌,但做出来的菜品味道却不太好。在李长青看来,长此以往,并不利于赣菜的传承发展,应该加以保护。李长青也想过注册商标,但由于“莲花”是地名不能注册,导致其想法夭折。
仅冠名的企业维权起来举步艰难,那已注册商标的餐饮状况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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