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存款被盗未及时披露遭湖南证监局警示 - 糖酒汇 - 中国食品报江西糖酒食品网
本网首页 本网头条 深度报道 名优品牌 江西美食 消费维权 市场监管 网络热点 食品安全 人物访谈 图片新闻 专家意见 超市商场 政策法规 糖酒汇 电子版 美食论坛
江西糖酒食品网 > 糖酒汇 > 正文

酒鬼酒存款被盗未及时披露遭湖南证监局警示

2014-02-27 16:26: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在确认1亿元存款被盗取后,拖延了18天才对外披露消息,该公司的这一行为遭到湖南证监局出函警示,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5日披露,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2013年11月29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并于12月9日至12日共计存入1亿元。2014年1月6日,供销公司发现农行华丰支行账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仅剩1176.03元。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确认该账户中1亿元存款已被他人分三笔非法转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将该重大事项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直至2014年1月28日才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披露该项存款被非法转走及面临重大损失的情况。

  湖南证监局认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酒鬼酒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分享到:

上一篇:白酒价格季节性触底反弹 未来竞争以量取胜
下一篇:最后一页

我来说两句..已有0条评论,点击查看全部
我的态度:

需要登陆才可发布评论 登录 | 注册

热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