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2 08:12:22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中国食品报网讯(徐继)近日,由江西齐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的一批价值1.23万美元的烟花,获得了宜春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凭这一纸证书,该公司原本20%的关税直接降到零。
据悉,今年一季度,宜春检验检疫局共为宜春市外贸出口企业签发原产地证931份、产品价值277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19.2%和62.6%,为企业获得国外关税优惠约140万美元。
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可在进口国适用关税优惠的书面证明。目前,给予我国关税优惠的国家和地区有63个。通过原产地证,大部分出口产品都能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获得税率不等的关税优惠。
为了充分挖掘原产地证这一关税优惠“金矿”,让更多企业受惠于这项政策,宜春检验检疫局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组织企业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与讲座,使越来越多的外贸出口企业对原产地证有了进一步了解,并积极申报关税优惠。宜春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将对所有出口贸易企业、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政策的面对面宣传,从而提高原产地证使用率,促进宜春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上一篇:高伏:加快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抓重要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
我来说两句..已有0条评论,点击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