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7 11:33:20 来源:吉安晚报
7月14日,记者获悉,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从7月1日至7月31日对市中心城区小餐饮进行整顿规范,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或完全不具备经营条件,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关、停、转。
整治对象:市中心城区所有小餐饮经营店
据了解,为整顿规范市中心城区小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依据《食品安全法 》《环境保护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 决定,由吉州区人民政府 、青原区人民政府、市庐陵新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市中心城区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整治对象为吉州区 、青原区 、庐陵新区范围内的小餐饮经营店。
整治内容:包括室内外环境整洁等11项
据悉,凡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餐饮经营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亮证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室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 、室内无杂物 、墙上屋顶无污迹,加工区地面用易于冲刷的材料铺设,排水通畅,地面无积水,四周墙壁贴瓷砖,灶台面洁净 ;前厅后厨,加工区和就餐区(售卖区)有效分隔,禁止出店经营 ;加工区内至少设置3个水池,水池表面平整无破损,用于荤、素菜和餐饮具清洗的水池应有醒目标志 ;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盛放垃圾、泔水的容器应加盖并及时清运 ;配有餐饮具热力消毒柜,消毒好的餐饮具在餐具保洁柜内存放 ;食品原料新鲜,定型包装食品原料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不使用过期变质原料,感官检查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 ;店堂内有明显“禁止吸烟”的标志和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台账,对采购的食品应索证索票并留存完整 ;油烟排放和噪声应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禁止乱排油烟、乱排乱倒污水。
整改要求:不合格将依法“关停转”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有关要求,凡市中心城区内的小餐饮经营店要在规定整治时间内,对照整治内容主动进行全面整改,对拒不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或完全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关、停、转。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检查验收联合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由市、区财政分别按照每户1000元和500元标准给予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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