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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食药监局三措并举改进食药监管工作方式

2014-08-07 09:03:32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中国食品报网讯 中央实施简政放权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出台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政策法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大部分的行政审批职能及时下放至市(区)及县。为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不跑路、少跑路,在家门口办成事,真正解决服务群众“二头跑”、“最后一公里”问题,近期江西省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了一系列的工作举措:

  一是梳理。共梳理行政权力行政处罚类152项、行政强制类4项、行政确认类3项、行政审批类12项。

  二是简政。结合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局对三项医疗器械审批事项实行了备案制。即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由原来的产品注册变更为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由原来的省局生产许可变更为市局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由原来的许可变更为备案,并公开承诺实施当场办结,由窗口当场受理,形式审查,资料完整的当场核发备案赁证,减少了现场审查环节,大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限。为缩短药品经营许可(含零售及零售连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时限,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通知、统一发证,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只需一次递交申请材料,一次拿证即可。

  三是放权。将152项行政处罚权、4项行政强制权、9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县(区)局。同时根据禁毒工作的要求,为避免麻醉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流弊,保留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许可4项权力。因县(区)无相应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保留了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确认,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的质量确认,化妆品的质量确认3项确认权。

  该局还进一步改善服务,创新工作方式,采取预约解答、短信提醒、上门指导等服务方法,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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