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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食药监局强化机构改革期间的主体责任意识

2014-10-22 13:30:09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中国食品报网讯 (赵蒙)江西省新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机构改革期间厉兵秣马、兢慎履职,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用“赢”字的全新蕴意,强化执法人员的五种主体责任意识,力求赢得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上新一轮挑战。

    “亡”,危机意识。该局强调执法人员要有危机意识,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探索新领域才能适应改革后的监管需要。

    “口”,言说意识。强调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为机构改革做好舆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明晰职能部门的权力义务,更好的服务群众。

    “月”,时间意识。强调树立全盘的时间意识和大局观念,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

    “贝”,廉洁意识。强调在职能履新后更要加强廉洁作风建设,要求增强廉洁自律的战略定力,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抵制诱惑。

    “凡”,平凡意识。强调要有一颗平凡心 ,不自恃、不自负、不自诩、不自卑。以积极平和的心态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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