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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查11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14-03-25 14:29:41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福建省食药监局近日印发《“打两非治源头”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各设区市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查11类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各设区市相关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对无资质生产加工食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办理许可手续、非法添加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条件恶劣等5类重点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以及无证经营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经营乳制品、经营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违法标签标识等6类重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查处整治。
 
  福建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采取4项措施。
  一是深入摸排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采取张贴公告、群发短信、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鼓励、发动群众举报,结合走访行业协会,调查餐饮企业、集贸市场、食杂店等形式,集合全社会力量,收集案源线索,深入挖掘、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摧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商贩”。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突出生产流通环节的各类整治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企业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生产过程管理、购销台账登记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提高检查有效性。
  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和安全监测。结合全年食品抽检工作安排,重点对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问题加大抽检力度,并督促基层监管部门继续发挥好快速检测设备的初筛作用,使抽检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四是严惩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必要时实行“五没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各地各部门要在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专项行动的全面动员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年底,届时福建省食药监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福建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福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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