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7 11:24:45 来源:人民日报
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未发现不合格、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国家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这是食药监总局成立以来,首次发布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和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食品国家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安全问题。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
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介绍,本次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共抽检小麦粉、糖果制品、果冻、葡萄酒及果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明胶、食用卡拉胶)等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其中,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
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大宗食品以及糖果、果冻等儿童食品的不合格率较低。例如,5417批次液体乳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4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8%;611批次糖果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6%;98批次果冻样品,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2.0%。
抽检发现部分加工食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发现的问题可控,未发现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抽检284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340批次,不合格样品率为11.9%;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
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在质量安全方面较有保障。
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监督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该食品;对最终结论确认为不合格的,监督企业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
餐饮服务添加苏丹红的现象依然存在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介绍,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占6.56%。
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问题样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及其主要问题分别为:一是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二是腌腊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28.80%,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和苯甲酸等超标;三是酱腌菜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8.24%,主要问题是大肠菌群、苯甲酸和亚硝酸盐等超标;四是自制/现制饮料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5.82%,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和部分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五是非发酵豆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2.57%,主要问题是违规添加次硫酸氢钠甲醛,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六是熟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0.89%,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
对抽检中发现问题的餐饮单位,各地已按照食药监总局部署要求及时处置。针对抽检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食药监总局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将在国家层面重点攻关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污染控制问题;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等。
抽检86家婴幼儿乳粉企业未发现不合格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2698批次,覆盖22个生产省份的86家企业,抽检未发现不合格。
此外,本次监督抽检未对大包粉生产企业进行抽检,仅对终端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方面,食药监总局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力度。比如,广西食药监局制定《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在全区14个地市同步展开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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