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9 11:04:04 来源: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永丰县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下发了通知,要求各零售药店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精神,规范经营,严格把关,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的销售量,杜绝超量销售,一次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对一次求购含麻黄碱复类方制剂药品3-5盒的顾客,应问明用途,给予用药提示和告诫,同时必须对药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时间、购药人姓名、身份证号、药店销售人员等相关事项进行如实登记,发现超量购买者拒绝销售;对于情况可疑的,立即向县药监局和公安局报告;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因违规经营行为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流弊的,一律上报市局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该局结合食品药品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零售药店的宣传教育,增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律意识,有效杜绝了超量销售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违规行为。
上一篇:吉安县餐保所对照全年考核目标进行“回头看”
下一篇:最后一页
我来说两句..已有0条评论,点击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