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董敏:
“互联网+”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本报讯(本报记者 刘亚楠)近年来,通过“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三起来”工程,《北京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各项政策的落实,北京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改善的成绩有目共睹。2018年2月,北京市先后发布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两个重要政策性文件,并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行了部署。
北京市政协委员董敏以10年有机农业从业者的角度,提交了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并提出建议。
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
北京市亟须发展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扎实推进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种养规模调减、强化科技兴农创建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积极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
董敏认为,市场经济、丰饶经济条件下,品牌是消费的指路牌,品牌强农业才能强,没有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农业相对弱势的格局不能改变。
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
品牌建设的成效,不能拿注册了多少个商标作KPI,而应该从不同区域、商标、标准农产品产销率、溢价率、消费者知名度、美誉度作考核。董敏表示,目前的客观情况是,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和农业企业产品品牌建设还没有形成模式化的、多要素耦合的系统工程。
董敏认为,北京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要严格下一级使用者的被授权条件,除了传统感官理化产地品种外,还应该包含环保生态标准; 对于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应给予生产端直接补贴,不能让环保生态、优质农产品因为“成本劣势”被逆向淘汰;为绿色农产品产品开通绿色通路,市商委应该要求本市国有商业零售业企业给予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许可的农产品入场绿色通道、设置专柜,给予流量、渠道、政策红利,降低环保生态、优质农产品的渠道成本;严格区域公用品牌使用规则,执行严格的淘汰机制,避免区域公用品牌“泛用”和 “滥用”等问题。
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软件内容升级
提升农村产业发展,要把美丽乡村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董敏作为我国互联网行业的1.0版从业者,她认为,要重点培育“互联网+”农业,通过互联网把分布式的农村和城市连接起来,农村、农户、农企不仅仅应该是互联网内容与服务的接收端,而且也应是输出端。
目前北京市现有1200余个休闲农业园区、8300余户民俗旅游接待户,年接待游客4000万人次以上,通过规范引导宅基地盘活利用,培育了一批精品民宿。这些实质上输出的是“四洗”消费题材,即有机食品洗胃、清新空气洗肺、山泉洗血、乡土洗心。董敏认为,想要让这个消费题材常有常新,需要注重保持乡村文化的地域性与多样性,互联网软件的升级不能是操作系统的同一思维,而应是互联网APP应用的多样化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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