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总工程师乔晓玲:完善食用农产品分级标准
(本报两会特派记者 罗 晨 文/摄)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程度逐步提高,农产品规模化发展如火如荼,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产量连年增长。为加深农产品与电子商务的有机融合,2017年,商务部发布《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提出了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强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发展应用等十项重点任务。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乔晓玲介绍,在政策的有力引导下,我国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电商得到迅速发展,据统计,2017年我国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电商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然而,新兴的网络交易平台及销售模式在刺激市场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分级制度及标准的不完善”这一固有问题愈发显现。
乔晓玲分析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于部分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缺乏完善的相关标准体系可供电商平台,销售商、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等各方客观、科学、有效地评价产品品质,造成“李逵李鬼”现象。
虽然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都有着各类行政许可,电商平台也越来越严把入驻关,但是现有标准体系多是些最基本的标准法规,已无法满足日新月异的商品类型。由于缺少科学的标准评价依据,网络商品仍旧鱼目混珠,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够显着提升经济附加值,具有带动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打造品牌更需要高品质产品,因此需要高规格的标准体系指导规范产业发展。由于经济利益驱使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导致产业经济社会效益不佳、利润率低下。
对此,乔晓玲建议,完善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产品标准、分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在生产环节引导和规范农产品生产的作用,从生产源头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导向性地进行分级生产,同时利用分级标准提高在消费环节农产品质量的监督。
针对鱼目混珠的问题,加快制定相关检测标准,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电商市场秩序,促进农业产业与电商结合健康发展。
采取分类推进、统筹考虑的策略,增加建立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品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期清理整顿的工作机制,对于一些实用性不强、对产业发展指导作用不大、在行业产业中引用率很低的标准及时梳理废止,逐步使标准体系更加系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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