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政治制度保障-中国食品报网

为“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政治制度保障

2019-03-18 09:50:06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保障近14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是基本的政府职能,也是神圣的政治使命。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一项党内法规,《规定》对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从防风险、谋发展、促改革三个维度定位食品安全工作

  首先是落实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日三餐是最基本的民生,民生和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成为最大的政治。国内外经验表明,食品安全隐含着重大社会风险,有些甚至会带来无法准确预判的危害,成为民生领域的“黑天鹅”。《规定》在特定历史时期出台,紧紧抓住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政府分管负责人、政府班子其他成员等“关键少数”,为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供了坚实政治保障。

  其次是激发动力,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理论和经验均表明,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产业素质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活水。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发展和安全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把食品安全工作片面理解为“不出事”,对食品产业则更关注产值和增长。《规定》明确规定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通过把发展和安全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各级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食品产业的内生动力。

  再次是推动治理,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如何妥善处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之间的辩证关系,如何在简政放权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何发挥市场机制和推动社会共治,这些命题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亟待破题。可以说,食品安全成为考量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成效的重要“标尺”。《规定》不局限于传统行政管理的范式,要求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布局,具有进步意义。

  二、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三大要素

  第一,形成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规定》明确区分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部门、行业(领域)部门和支持部门三大类权责主体,力图改变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孤掌难鸣”的尴尬局面。对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明确包括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粮食、教育、政法、宣传、民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或者领域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工作,以及为食品安全提供支持的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财政、商务等领域工作。上述部门工作与食品安全的关系,有些是过去长期被忽视的,有些隐含着潜在风险,有些是可以相互支撑和助力的,都亟待完善。

  第二,明确督促落实的政策手段。《规定》着重强化了结果运用,明确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这就让食品安全责任落地有了抓手和路径。一是跟踪督办。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履职检查。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应当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评议考核。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第三,坚持奖惩分明的工作理念。近年来,各级干部和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问责高度关注,这一方面是“最严肃问责”的落地,另一方面也彰显公众对科学问责的期望。《规定》对此有所回应,明确及时有效组织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重大创新并取得显着成效的;连续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成绩优秀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定》还明确及时报告失职行为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预防或者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损失、挽回社会严重不良影响,或者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追究责任。

  三、对地方和部门落实《规定》的三点建议

  一是出台实施文件确保《规定》落地。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情况各异,因此中央层面的制度更多具有原则性和指导性,各地和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文件。例如系统梳理监管部门、行业(领域)部门和支持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又如编写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手册,还如对《规定》中所提及的责任要求量化、细化、操作化、制度化。

  二是针对《规定》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过去,一些地方对食品安全工作仅停留在“不出事”的底线思维,并未调动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内生动力,不同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认识也存在差异。究其原因,有长期以来工作思维的原因,也有知识和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有必要将领导干部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通过理论讲授、案例教学等方式加强培训,并在责任意识培训中融入业务能力培训,避免本领恐慌。

  三是借助《规定》发布契机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食品安全风险的特殊性,要求调动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应加大《规定》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注食品安全,做好日常风险沟通,助力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治理体系。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胡颖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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