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法律法规结束农批市场无序建设
(本报记者 王小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猛,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农批市场已发展4500多家,年交易额约5万亿元,年交易量达10亿吨。目前,我国70%以上的农产品都是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但是,由于各地的市场无序建设、恶性竞争事件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农产品流通秩序,制约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乔彬提出,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法规建设迫在眉睫。
乔彬建议,一是依据我国国情,制定和颁布具有国家法律地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从市场的性质定位到规划布局、政府管理、市场运行、市场准入、交易行为、规范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是把加强批发市场统一规划、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及审批制度作为立法的重要内容。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严格管理。
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统筹协调其规范发展,加强日常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市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市场公平合理竞争。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干预和处理,在第一时间协调平息事态,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明确对不正当竞争相关监管部门及人员的监督和处罚办法。对违反规划乱建市场及违规经营市场的,要对批准设立市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市场间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及时处理解决的,对相关监管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是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易条件;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强冷链设施和物流配送系统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和检测工作以及创新交易方式等。
六是鉴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一项准公益性事业,担负着稳农增收保供应的社会责任,建议在法律文本中明确规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建设用地和税费方面的扶持政策,确保中央已经制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七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并对市场间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行业纪律处理,并加强对市场投资者、开办者,市场经营者,市场内经销商等的诚信记录。
八是建议全国人大提前安排立法计划的落实,并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起草小组,市场协会参与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启动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使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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