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 紧扣食安属地管理责任的“命门”-中国食品报网

党政同责:
紧扣食安属地管理责任的“命门”

2019-03-21 09:41:59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对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笔者备受鼓舞。《规定》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是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高点定位、高位推动、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将成为未来食品安全工作新的显着特征。

  党政同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是紧扣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命门”“七寸”,这是所有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应有的一个基本认知。

  《规定》体现三大特点

  《规定》适用对象十分明确

  《规定》适用的对象是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抓住了“关键少数”,也就抓住了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体系的关键一环。相较于以前将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责任、责任追究,主要集中在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规定》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职责也予以了明确。这一规定意义非凡,必将有效增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值得一提的是,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党政领导干部也参照执行《规定》。这是对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一个明显薄弱环节的有效填补。

  《规定》内容可操作性强

  《规定》虽然只有22条,但内容很具体,规定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涵盖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明确了问责和激励情形,可操作性很强,是一份明晰的“职责清单”,地方领导干部可以“照单履职”。

  《规定》实施效果可期

  随着《规定》的颁布实施,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将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高点定位、高位推动,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将成为未来食品安全工作新的显着特征。这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如监管理念思路、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类资源配置等问题,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坚持“三化八机制”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对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笔者在工作中形成了若干一孔之见,归纳起来是“三化八机制”。

  三化

  “三化”,就是食品安全治理要坚持科学化、法治化、透明化。这应该是贯穿食品安全治理全过程的基本原则。

  科学化,是最基本的原则,解决为什么治理、治理什么、怎么治理等重大问题。例如,什么是风险,哪些是风险?这是一个首要问题。要科学地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准确定性风险、风险分级,分清楚哪些是质量安全问题,哪些是市场秩序问题,哪些是影响质量安全的市场秩序问题,以及不同级别的风险,如严重的风险、一般性风险等,这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再如,如何消除风险?也要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逐步消除”的原则。又如,完善立法、推动信息化监管(智慧监管)方面,都要遵循科学化原则。科学化治理的最直接的一个必然要求就是实行专业化治理:要有专门致力于研究食品安全问题的专家库(这些专家来自食品、医学、营养、农学、法学等多领域),要有具备专业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化执法队伍,等等。

  法治化,其实是一个具体的手段、方法原则,是为科学化服务的。法治具有刚性,将科学化治理固化为法律规范。当前,食品安全立法在法规内容全面性、法规衔接严密性、立改废释及时性、法律责任明确性等方面,食品安全执法在执法尺度统一性、执法程序规范性等方面,食品安全司法在裁判依据明确性、裁判尺度统一性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都需要相关人士加以研究解决。

  透明化。这也是一个具体的手段、方法原则。主要作用是让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被充分监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实现社会共治、信用奖戒。

  八机制

  “八机制”,就是举报重奖机制(如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透明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依法通过网络等媒介在不同范围公开,特别强调向社会公开)、处罚公开机制(建立处罚信息公开网,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抽查机制(国家、省级要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抽查,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信用监管机制(将食品生产者信用向向社会公开,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科普先行机制(推动科普权威化、免费化、生动化、实用化,特别强调对青少年的食育)、培训基础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培训,坚持全员化、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执法人员能力与职责相匹配,也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并压实其内部培训责任)、精准问责机制(既要严惩渎职者,也要避免误伤尽职者,确保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消除后顾之忧)。

  “三化八机制”的内容并不全面,只是笔者感觉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对身边的基层执法者来说,最迫切的应该就是建立完善科学的监管制度,充分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让专业的人专心地干专业的事;基层执法中碰到的疑难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权威解答;问责更加科学。

  说到经验,笔者觉得是最好,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信用监管。笔者十分欣喜地看到,信用监管已经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立为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础。从基层长期的实践来看,信用监管真的很重要,不管是对大企业还是小经营户都是如此。作为监管执法者,我们就是要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向社会公开。公开的途径越贴近群众越好,让守信者得市场,失信者失市场。

 (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 唐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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