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探索食品小作坊监管新模式
【食品小作坊的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工作。近年来,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活动,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基本实现了食品小作坊“五化”,即管理制度化、检验清单化、包装规范化、加工阳光化、排放达标化。初步探索出一条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路子,使传统特色食品加工集约发展,业主质量意识明显提高,加工经营条件显着改善,食品质量安全大幅提升。】
本报记者 王京臣
政策护航 落实主体责任制
4月19日,“全国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交流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来自全国监管系统的110位代表参会,其中浙江、山东、内蒙古、吉林、江西、陕西的6位代表分别就小食品监管创新经验进行了发言。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耿普霞在会上向来自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的参会代表介绍了陕西的经验和做法。耿普霞介绍说,长期以来,食品小作坊一直生存在政策边缘,是监管的难点。2016年,《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陕西及时配套制定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票通”制度》。
2017年出台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规范》《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豆腐、粉条、面皮等32个《陕西省食品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
2018年针对高风险品种和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办法》《陕西省肉制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风险与信用分级管理工作规范》。
耿普霞指出,法规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缺失规范、检验监管无标准无依据的问题,使其生产加工过程和日常监管有章可循,达到了既提高小作坊规范管理水平、又确保食品安全的双赢目的;健全档案,实现信息化监管。截至目前,陕西省23666户食品小作坊已全部录入省级监管信息系统,并建立电子监管台账,实现了信息化监管。今年,陕西将继续深化许可制度改革,推动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
耿普霞表示,陕西建立了一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身食品安全)、一公示(所使用食品及添加剂公示牌)、两账册(添加剂使用账册和工器具消毒账册)、三台账(进货台账、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四制度(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原辅料管理制度、生产加工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小作坊业主主体责任。
突出整治 严惩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应该如何整治?耿普霞表示,首先把“一票通”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突破口。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原料来源,成品去向的监督,使食品小作坊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二是通力协作,严查重处。三是定期督察,全面推进。去年省局派出检查组,先后到西安、渭南、延安、商洛、韩城等地市现场检查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据统计,2018年陕西省共检查食品小作坊6.8万户次,关停的小作坊560户;责令整改1475户,立案调查268户。
创新思路 提高监管水平
耿普霞表示,在如何提高小作坊监管方面,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打破传统,勇于创新,从以下四方面入手:一是推行集中园区建设。针对小作坊小、散、乱、差的现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模式,实行园区“集中生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目前,未央、阎良、韩城、杨凌等区县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树立标杆,示范引领。既规范了食品生产管理,又有效解决了制约小作坊发展的场地问题、污水处理问题和营销推广问题。三是探索建立补偿机制。在省局的全力推动下,各地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园区建设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一些地方政府还列出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小作坊设施改造、人员培训和检验检测等。汉中市对升级改造的食品小作坊,每户奖励500元;杨凌示范区对改造提升小作坊每户奖励800—1000元,对入园小作坊除给予2年的房租全额财政补助外,还对每户奖励1000—4000元。四是强化信用与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小作坊的风险管控,引导守法诚信经营,促进监管部门把有限的力量更多地用于高风险、低信用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品小作坊监管难度较大。二是食品小作坊集中园区建设进展缓慢。三是基层队伍监管能力不足。基层监管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往往一人身兼多职,加之食品小作坊作为新业态出现不断变化,监管指导能力明显不足,在缺乏专门的业务培训的情况下,日常监督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耿普霞强调,下一步,陕西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安排部署,以此次参加全国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交流会为契机,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好的经验做法,继续探索创新、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努力实现陕西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新成效,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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